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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3   浏览次数: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TWY-25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松山湖智创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用地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占地约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拟建工业厂房1栋、宿舍1栋、仓库1栋、工具间1栋、门卫室一栋、地下室一层。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147,200.00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项目桩基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包括:1号厂房、2号宿舍楼、3号仓库、4号工具间、5号门卫室、6号地下室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所提交的正式检测报告经委托人审查合格、通过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止。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进场通知及发包人批准的《检测实施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并自发包人书面批准的检测开工日期起3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提交一式4份正式检测报告(含纸质文件及电子档)及相关文档资料至发包人。全项目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检测设备、临时设施的整体退场,恢复检测场地至发包人要求的状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在有效期以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工程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其他要求:
(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中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项目截标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2)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1 月 13 日至2026 年 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乐动·官方端网站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开标室 。投标会时间:2026年 2 月 3 日 09 时30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slkg.com/)、乐动·官方端网站在线(/)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890225
地址:东莞松山湖深城投1号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2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 元 ,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 ?(2)银行出具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注意:(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乐动·官方端网站在线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东城星城支行
账号:6232590699050813706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智创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乐动·官方端网站在线
地址: 东莞松山湖深城投1号楼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  郭工                         联系人:冼小姐                         &n